内容:
我们是外地来常熟打工的,小孩今年刚上一年级,所以在本地学校找了相关领导,也请吃饭送红包了。这样说可以让小孩进校读书。 可是纳闷的是,今年离学生刚开学前一个礼拜,电话通知我们外地来的学生家长到学校交纳小孩的借读费,说如果不交就上不了学,我立马去交了。就是在他们学校二楼交,进去的人还不少,还必须一个人交完了方可进入第二人。关键就在于我们钱是交了,【每个孩子交6000元】但是开个收据标题是 自愿捐款给学校 。 这样的收费不就是变样从我们外地人身上敲诈嘛1 就算要自愿捐款就直说好了,干嘛电话通知说要交借读费啊? 学校是藕渠昆成小学。 为什么本地小孩不要捐款,非要变样欺诈我们外地人。请相关领导给我们一个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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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根据教育法规定,学校接受个人捐资助学,目的为了尽量满足外来工子女能享受公办优质教育资源。 回复时间:
2012-10-8 14:0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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