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学校指标要素及评分标准
编号
评估内容
评估
方式
满分
标准
1
是否将规范使用国家语言文字能力纳入培养目标,列为学生日常行为准则和常规管理,并渗透到各项活动中
查阅
资料
均是,4分
2
是否有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
均有,1分
3
师生在课堂教学中是否使用普通话
随机
抽查
均是,10分
4
师生在会议、宣传等集体活动中是否使用普通话
5
在职适龄教师是否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相应等级
查阅证书
复印件
达100%,10分
6
是否将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列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
均列入,2分
7
学生是否会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达到,6分
8
名称牌、标志牌用字是否规范
实地
考察
均规范,6分
9
标语(牌)用字是否规范
均规范,4分
10
公文、校刊(报)、讲义用字是否规范
11
试卷及其他印刷物用字是否规范
12
指示牌、电子屏幕用字是否规范
13
教师板书用字是否规范
14
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是否规范
均规范,2分
15
有否设有永久性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标语牌
均各有2处以上,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