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人〔2006〕96号
关于印发《常熟市骨干教师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镇中学、中心小学,练塘成人教育中心校,各直属学校,昆承中学,虞山镇教育办公室及各城区小学,常熟虞山少年宫,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
经研究,现将《常熟市骨干教师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常 熟 市 教育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奖励 办法 通知
抄 送:各镇人民政府,教育局党委
常熟市教育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印发
常熟市骨干教师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市”战略,造就一支适应时代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培养出一批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名教师、名校长,形成骨干教师激励机制,经研究决定对骨干教师,特别是对农村骨干教师实行专项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骨干教师专项奖励对象是指:在我市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一线工作且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常熟市学科带头人、常熟市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常熟市名教师、常熟市名校长,苏州市学科带头人、苏州市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苏州市级及以上名教师、名校长,江苏省特级教师。
二、奖励标准:
⒈常熟市学科带头人、常熟市学术带头人: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每年奖励2000元;在城区学校工作的每年奖励1000元,经教育局考核后发放奖金,经费由教育局和所在学校各负担一半。
⒉苏州市学科带头人、苏州市学术带头人: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每月奖励400元(全年奖励4800元);在城区学校工作的每月奖励200元(全年奖励2400元),奖金由教育局考核后发放。
⒊苏州市名教师、苏州市名校长: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每月奖励800元(全年奖励9600元);在城区学校工作的每月奖励400元(全年奖励4800元)。 常熟市名教师、常熟市名校长: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每月奖励400元(全年奖励4800元);在城区学校工作的每月奖励300元(全年奖励3600元),奖金由教育局考核后发放。
⒋江苏省特级教师:在农村学校工作每月奖励1500元(全年奖励18000元),在城区学校工作每月奖励1000元(全年奖励12000元),奖金全部由教育局考核后发放。从外省(市)引进的特级教师,自调入我市之日起,至经我省教育厅确认之前,奖金参照上述标准发放。对经我省教育厅确认后通过的特级教师,按江苏省特级教师对待;对经我省教育厅确认后未通过的外省(市)特级教师,奖金参照苏州市名教师的标准发放。
⒌民办学校中的各类骨干教师原则上可以参照执行,经费由学校自行解决。
三、以上各项奖励均指任期内,并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由学校填考核表上报教育局核准,离开学校教学和教育管理一线岗位或不能履行职责的不予奖励。在以上各项奖励中,如有身兼多项奖励者,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奖励。
四、为鼓励广大教师著书立说,决定每两年对个人教育专著进行定额补助和奖励。补助、奖励对象及数额由教育专著评审委员会鉴定后确定。
五、本办法从二○○六年九月开始实施,同时常熟市教育局二○○二年四月十二日常教﹝2002﹞22号文规定的《常熟市骨干教师奖励办法》不再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属常熟市教育局。各校对其他骨干教师可制订相应的配套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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