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发展措施;指导基础教育阶段常规管理;协助做好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全市幼儿教育健康发展、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和普通高中优质多元发展;实施上级规定的基础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学籍管理办法和办学标准;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改革与管理;规划指导基础教育课程、自编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市编教材;组织实施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指导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课外活动;指导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各级各类窗口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指导并管理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德育工作;协调全市校外教育工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管理全市初、高中毕业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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