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协调教育系统人事人才工作;拟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的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培训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的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申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评优、评先和奖励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劳动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协助做好校级干部考察、推荐任用和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下属事业单位干部和教职工的人事档案。
负责直属学校党建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做好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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