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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十一五”(2006~2010)教育发展规划

作者:佚名    点击数:3667    更新时间:2010-9-28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发展教育事业,优化配置教育资源,确保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适应城市化进程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根据“十一五”期间常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以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加快发展教育事业,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努力把常熟建设成为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发展健康、水平一流、人民满意的教育强市,为加快富民强市,实现“两个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二、规划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根据城市化进程和城市发展规划要求,对全市各类教育进行统筹规划,不断完善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协调发展城乡教育,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突出教育发展的重点,在统筹规划全民终身教育体系的同时重点规划基础教育发展,在统筹规划城乡教育发展的同时重点规划市区教育发展,在统筹规划未来5年的教育发展的同时重点规划前2~3年的教育发展。
  2.适度超前、因地制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人口变化等要素的预测和分析,对照江苏省县区教育现代化主要指标和我市教育发展目标,优先发展教育,适度超前规划;同时,根据现实需要和学校布局,既着眼未来发展又立足现实可能,既注重全面规划又注意轻重缓急。
  3.布局合理、效益最优: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合理调整各类教育布局,优化配置教育资源,追求效益最大最优,提高优质教育覆盖率,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平等、优质教育的需求。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至2010年,我市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其主要标志是:构建以高水平、高质量为特点的0~18周岁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以学习型城市为标志的终身教育体系;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教育,形成多元化办学格局,不同社会群体对各类教育的需求得到满足;各类教育确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人才观,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有效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构建科学合理的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结构,教育综合水平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同期水平。
  2.主要目标:
  ——高水平普及幼儿教育。3~6周岁幼儿入园率达98%以上,基本满足0~3周岁婴幼儿入托(园)需求,初步构建0~6周岁托幼一体化学前教育体系。
  ——高标准普及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和巩固率、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均保持100%。
  ——高质量普及高中教育。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8%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左右,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0%以上。普教与职教招生比例适当,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      
  ——不断拓展成人教育空间。从业人员培训率达70%以上。100%的镇区建成社区教育中心,全市社区教育覆盖率达100%,初步形成学习型城市的基本框架,争创省、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示范)市。
  ——加快发展地方高等教育。不断扩大地方高等学校的招生规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超过3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0%左右,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2年左右,其中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4.5年。
  ——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每所小学、初中和高中施教区服务人口分别达2万人左右、3~5万人、10万人以上。继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推进小班化。
  ——全面优化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文化业务能力,幼儿园、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教师高一层次学历分别达90%、85%、90%和10%。积极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继续实施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全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术和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等优秀教师人数占在职教师的20%,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40%。
  ——不断提高教育技术水平。完善区域教育信息网,大学、高中100%达到省第三层次建设标准,初中和中心小学100%达到省第二层次及以上建设标准,村完小校100%达到省第一层次及以上建设标准,架构全市教育VPN网络体系,全面实现管理、教育、教学数字化。电脑生机之比高中不低于4:1,初中不低于8:1,小学不低于10:1,全面普及多媒体教室。完善以教育局信息中心为主体、区域副中心为辅助、学校为集散的资源库星形结构,建成全市教育管理平台、教学管理平台、家校与社区联系平台,完善全市教育信息化安全防范和应急预案体系。
  ——继续壮大优质学校群体。全市各类学校60%以上建成省级学校,85%以上建成苏州市级学校,优质教育覆盖率和城乡教育均衡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完善教育投入保障制度。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财政性教育经费逐年增长,生均教育公用经费高于省定标准,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地公务员标准。
  ——进一步规范教育管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不断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代学校制度,继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教育系统用人制度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基本实现教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规划内容
  按照“十一五”城市发展规划和人口增长及分布情况,预测至2010年初中毕业生12500人左右,比2005年13800人减少约10%。本规划重点对“十一五”期间中心城市区域的各类教育布局和建设提出构想。
  (一)学前教育
  1.总体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制定、实施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幼儿教育设施的相关政策,加快推进中心村幼儿园建设和村成型幼儿园建设,不断拓展幼儿教育发展空间,标准幼儿园和优质幼儿园分别达100%和70%。中心幼儿园建成托幼一体化幼儿园,举办具有一定规模的托儿所,成立以社区为依托的亲子活动中心,逐步构建托幼一体化学前教育体系。
  2.学校建设:全市建成0~3周岁早期教育机构40所以上。按照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幼儿教育设施的相关政策,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托机构,各级各类幼儿园由目前的117所增加到150所左右,一类幼儿园达标率达100%。所有村办幼儿园建成村成型幼儿园或村中心幼儿园。
  (二)小学教育
  1.总体要求: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普及率和毕业率继续保持100%,残疾儿童入学实行免费教育。继续开展创建工作,省实验小学、苏州市常规管理示范学校的比重达到70%。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每所小学服务人口达2万人左右。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管理,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2.学校建设:按照每所小学施教区服务人口2万人标准,全市小学由现有的130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减少到65所。迁建义庄中心小学,完成石梅小学扩建工程,在新城区新建颜港中心小学、明日星城小学、黄河路小学等小学3~5所。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流动人口子女专门学校。
  (三)初中教育
  1.总体要求: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和毕业率分别保持100%、99.9%和99%。继续开展创建工作,70%的学校建成省示范初中。逐步扩大学校办学规模,每所初中施教区服务人口达3~5万人。
  2.学校建设:按每所初中施教区服务人口3~5万人标准,全市初中稳定在38所左右。在昆承居住区新建一所规模初中——新世纪中学,设计规模为16轨,建成后将藕渠中学并入;在三环路以内,勤丰路以北,泰山路以内的区域,新建一所规模初中——红枫中学,设计规模为16轨,建成后将兴隆中学并入。在滨江新市区建设国际学校。城区初中全部创建为省示范初中,农村初中也要加大创建力度,省示范初中比重达到60%。
  (四)高中教育
  1.总体要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8%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左右。按照每所高中服务人口10万人标准,至2010年,全市高中段学校调整为普通高中  所,职业高中  所,每所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均不低于14轨42班。创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普通高中各   所,全市普通高中均达三星级及以上标准。全市职业高中均达省级及以上重点职业高中标准。
  2.学校建设:尚湖高级中学创建四星级普高,办学规模达到设计的20轨,大义、莫城、练塘中学高中部进行整合重组。
  (五)职业教育
从常熟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特色出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向优质化、规模化、本土化方向发展,坚持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实行对口招生、定单培养。建成以市职教中心为龙头,4~5所省、市重点职业学校为支撑的职业教育新体系,努力提升中职办学质量,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加强与外地联办学校的合作。
  (六)地方高等教育
  多元化发展高等教育。支持常熟理工学院的发展,使之成为本市高等教育的重要基地。积极争取与外地著名高校及国外学校合作,发展地方高等教育新的增长点。继续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为更多的人接受高等教育创造学习机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宏观管理,切实保障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1.明确办学职责,不断完善教育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大教育宏观管理的力度,将教育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增强教育发展的统筹能力,坚持教育是社会公益事业的性质,强化市、镇(区)两级政府办好教育特别是办好义务教育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和合作,为教育发展构建有力的保障机制和高效的运行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制订《常熟市教育事业发展用地规划》、《新建住宅区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定》等政策性文件,建立规划、建设、房产、教育等部门协调机制。
  2.加强教育督导,切实规范政府和学校的办学行为。加强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切实履行“督政”和“督学”职能。切实加强对教育发展规划实施的监控,依法督促市、镇两级政府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到位,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的办学行为。
  3.坚持依法治教,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自觉性,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强化学校法人地位和校长负责制,实行教育政务(校务)公开,基本实现教育决策和管理规范化、民主化、法制化。推进学校主动发展,市直属学校、镇中学、中心小学必须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实施主动发展战略,体现革新和创造精神。
  (二)推进教育改革,不断增强教育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1.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多元化、开放型教育发展模式。义务教育阶段,坚持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辅。非义务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鼓励优质学校采取多种形式放大优质资源,鼓励有条件家庭为教育投资。切实加强对现有民办学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积极鼓励民办幼托、高中、中职和流动人口子女专门学校,补充和优化教育资源,形成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进一步推进教育对外开放,加快常熟教育的国际化步伐,吸引国外学校和其他投资者来常熟合作办学,让更多的常熟学生不出国门就能享受世界的先进教育成果。
  2.深化管理制度改革,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实行校(园)长负责制和交流制,继续推行副校(园)长公开竞聘,积极尝试校(园)长公开竞聘。继续实行教职员工全员聘任制,全面推行教职员工竞聘上岗,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教育系统用人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不断完善常熟人才市场教育服务站运行机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实行“供需见面,统一考核,双向选择,择优聘用”,鼓励优秀教师向乡镇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继续推进教职员工奖金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教职员工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充分体现“按劳取酬,多劳多酬,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大规模进行教师培训,教师培训由注重提高学历转入注重提高实际教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名教师、名校长培养、管理制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名教师、名校长等优秀教师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名教师、名校长等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积极探索教育研究和教师培训体制改革,整合教育研究和教师培训的资源,逐步形成既分工明确又共同参与的教育研究和教师培训体系。
  3.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推进以德育为首的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德育为首、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坚定不移地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继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更新教育观念,完善课程体系,严格课程设置,改进教学评价,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评价制度改革,以改革课堂教学评价为重点,将发展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重视发挥教育教学评价的激励功能和导向功能。鼓励特色办学,防止千校一面。
  (三)加大教育投入,逐步完善教育投入体制和增长机制
  1.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市、镇财政统一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的保障机制,生均教育公用经费高于省定标准。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通过财力分配调节和专项转移支付等方式,加大对财力相对薄弱乡镇的扶持,发挥市级财政统筹发展的作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2.建立教育投入持续增长机制。依法坚持财政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确保达到国内同类城市先进水平。改革教育投融资机制,在确保政府投入为主的基础上,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支持教育和参与办学,并探索建立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政府投入逐步由基础设施投入转入由内涵发展投入,尽可能缩小教师与公务员的收入差距,农村教师与城区教师收入基本一致。
  3.健全弱势群体教育帮困扶持制度。建立并健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制度,通过减免学杂费、发放助学金等方式,保障家庭贫困学生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促进群体之间教育均衡发展。鼓励单位或个人设立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贫困的学生。广泛开展帮困助学活动,通过捐款、捐物等形式,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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