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人民政府教育
督导室文件
常教督〔2015〕5号
关于对常熟市实验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
进行综合督导的通知
相关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督导条例》、《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的精神,依照《常熟市学校教育综合督导工作规程》的要求,2015年将对实验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进行综合督导,进一步推进督政、督教和督学工作,推进幼儿园健康优质发展。
现将综合督导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综合督导幼儿园及时间
昆承小学幼儿园 5月14日
塔前幼儿园 5月21日
实验幼儿园 5月28日
张青莲幼儿园 6月5日
虞山园区小学幼儿园 11月5日
徐市中心小学幼儿园 11月12日
二、综合督导评估内容:
按照《苏州市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方案》的要求进行督导评估。
幼儿园按照《苏州市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方案》的精神,加强对评估要求的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建立督导考核自评制度,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做好自评工作。
三、材料要求
按照督导评估标准及要求,认真总结2012年9月以来的幼儿园各项工作,对照考核标准的各项指标逐项分析得失,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撰写自评报告,进行自我评分,做好自评及材料等各项准备工作。
常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1月30日
抄送: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教育办公室 |
常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1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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