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教育督导
二○一二年第一期
( 总第十五期 )
常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2年3月30日
目 录
【督导制度】我市颁发《常熟市学校教育综合督导工作规程》
【专题会议】我市召开督学责任区负责人工作会议
【综合督导】我市确定2012年度教育综合督导学校名单
【工作计划】2012年常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主要工作意见
【督导制度】
我市颁发《常熟市学校教育综合督导工作规程》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常熟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常熟市 “十二·五” 教育发展规划》的精神,根据《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江苏省教育督导工作规程》的要求,结合常熟市教育督导工作的实际,常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经过认真研究,在总结学校教育综合督导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常熟市学校教育综合督导工作规程》(以下称《综合督导工作规程》),经批准颁发给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并在2012年2月20日起实施。
《综合督导工作规程》共分为七章二十九条。
《综合督导工作规程》对学校教育综合督导的法律依据与现实要求、督导准备(确定督导学校名单、督导的通知、督学的组成、督学回避原则、督导前学校的准备工作)、学校自评(自评准备、自评程序、评估报告的要求、材料的准备)、督导过程(过程的认定、督学的工作职责、督导评估时间、督导程序、组织督导反馈)、督导报告(报告的价值、报告的内容、报告的复查、报告的运用、整改方案的制定)和督导回访(回访制定、回访时间、参加回访人员、回访程序、回访通报)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具有详尽、简便、规范、易操作的特点。
《综合督导工作规程》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加以不断地修正和完善,使之更加贴近学校实际和教育改革的实际。
《综合督导工作规程》的颁发将更好地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地进行教育综合督导工作,有利于综合督导工作更加制度化、常态化和科学化,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更加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常熟教育实现高水平教育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专题会议】
我市召开督学责任区负责人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3月15日,常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四星级高中常熟市中学召开了全市督学责任区负责人工作会议。
自2011年3月依照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工作要求,我市按照学校类别成立了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在内的11个督学责任区,并且在四星级高中江苏省常熟中学举行了督学责任区成立大会,制定了督学责任区工作制度等。
2012年督学责任区负责人会议传达了《2012年江苏省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精神,明确了今年江苏省教育督导的工作目标。学习了《苏州市教育督导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重点》的内容,明确了今年苏州市教育督导工作任务。
会议认真回顾了我市2011年督导工作在加强督导制度、组织、队伍建设;完善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工作;完成省级督政评估考核;加强教育督导宣传、学习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做到了认真学习、加强研究、完善机制、规范督导的总体要求。重点布置了2012年在认真落实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提高教育督导是针对性和权威性;坚持依法督政、督教、督学相结合,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城乡一体发展;加强督导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专兼职督学的工作水平和服务基层学校的能力;完善督学责任区,积极探索并逐步启动督学责任区之间教育督导新模式;强化综合督导,提升综合督导在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加强高中素质教育专项督导,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加强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促进学校规范执行五三一规定;办好《常熟教育督导》,积极宣传教育督导政策法规和学校教育督导先进经验等方面的工作。
会议着重就新颁发的《常熟市学校教育综合督导工作规程》的具体内容和操作要求进行了专题培训,使得督学在参与综合督导的过程中能够全面正确地把握综合督导的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
会议对于2012年学校教育综合督导进行了工作布置,各个督学责任区负责人都要参与学校教育的综合督导工作。
会议还宣布了2012年督学责任区负责人调整名单。
教育局分管教育督导工作的陆培新副局长在会议上对全体督学提出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使得学校教育更加规范、更加健康。
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年度工作的总结和新年度工作的布置会议,又是一次对于全体督学督导工作的培训会议。
【综合督导】
我市确定2012年度教育综合督导学校名单
为落实《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和《江苏省教育督导工作规程》精神,认真引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规范办学行为,执行“五·三·一”规定,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依照《常熟市学校教育综合督导工作规程》的精神,按照《苏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综合督导方案》、《苏州市职业学校综合督导方案》、《苏州市普通高中综合督导方案》、《苏州市幼儿园综合督导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常熟市外来工学校综合督导方案》的要求,常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苏州市、常熟市专兼职督学,教育局相关部门,督学责任区负责人等相关成员对全市16所学校进行综合督导。
2012年度接受学校教育综合督导的学校有杨园中心小学、何市中心小学、沙家浜中心小学、王庄中心小学、珍门中心小学、世茂实验小学、星城小学、谢桥中心小学等8所小学及幼儿园;王庄中学、孝友中学、第八中学、新港中学、白茆中学等5所初中;王淦昌中学等1所三星级高中,滨江职业技术学校等1所职业学校、龙华学校等1所合格外来工学校。江苏省常熟中学将接受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四星级普通高中综合督导。
开展学校教育综合督导,将积极帮助学校(幼儿园)认真总结办学(办园)经验和成绩,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和积极强化综合督导在促进学校发展进程中应有的作用。
【工作计划】
2012年常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主要工作意见
2012年常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要在常熟市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在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关心支持下,按照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和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总体要求,贯彻《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落实《江苏省教育督导工作规程》,坚持依法督导,坚持督政、督教、督学相结合,坚持教育督导服务基层学校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能,扎实做好教育督导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严格遵守“五·三·一”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内涵建设,深化特色建设,推进优质均衡,提升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常熟实现高水平教育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主要工作:
一、认真落实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权威性
2012年是贯彻《常熟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常熟 “十二·五” 教育发展规划》精神的挺进年,各级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和《规划》的精神,按照《纲要》和《规划》的要求组织各项工作,推进常熟教育更好地高位优质发展。
要进一步执行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常熟教育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教督2011年2号文件)精神,增强教育督导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体系,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权威性。
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认真学习《教育督导指南》中有关教育督导方面法律法规的和督导制度。积极宣传,依法督导,强化教育督导在推进我市实现高水平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要进一步按照《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的精神,继续完善教育督导的组织网络建设,在各校明确一名校长分管教育督导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校教育实际,在本校范围内努力探索教育督导工作的方式方法,把教育督导真正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要把教育督导工作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单独的教育督导学期工作计划。
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在新学期开学后传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各校要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信息员的作用,在认真做好本校教育督导的同时,积极向《常熟教育督导》等传递和总结学校教育督导的先进做法和经验。2012年度各校教育督导信息员至少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供1篇反映学校教育督导方面的宣传文章。
二、坚持依法督政、督教、督学相结合,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城乡一体发展
继续贯彻《江苏省县域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督导细则》(苏教督团2011年1号文件)的精神,积极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督导工作,为江苏省县域中等职业教育随机抽样督导作准备。
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修订稿)》(苏教督办2011年2号文件)的要求和《关于对全市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苏教督2011年16号文件)的精神,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专项督导工作,迎接苏州市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按照“苏州市艺术体育文科实验室建设年”的工作要求,开展对学校艺术、体育、文科实验室的专项督导工作。
将按照《江苏省县域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督导标准》和《江苏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督导标准》,按照省标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和优质均衡工作的专项督导,树立典型,建立素质教育长效机制,促进优质均衡发展。
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教育一体化示范区评估验收的通知》(苏教督2011年12号文件)的精神,全力创建首批苏州市城乡教育一体化示范区,依法推进督政工作。
按照省教育督导团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11年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评估督导准备工作,迎接苏州市人民政府对我市2011年教育工作的评估督导。
三、加强督导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专兼职督学的工作水平和服务基层学校的能力
在2011年常熟市人民政府聘任53位专兼职督学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纲要》、《规划》提出的要求,加强全体督学学习和培训,让督学了解和熟悉教育督导工作责任和使命、职责和任务,着力提高全体督学工作水平和服务基层学校的能力,逐步建立一支素质较高、数量足够、年龄结构合理、行政管理型和专家型相结合的教育督导队伍,推进督导队伍的专业化进程。
召开分管教育督导校长和教育督导信息员会议,明确教育督导工作的任务,进一步加深对教育督导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四、完善督学责任区,积极探索并逐步启动督学责任区间教育督导新模式
按照《关于建立苏州市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精神,2011年建立了常熟市督学责任区制度并将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按照办学性质划分为11个督学责任区,细化和落实了督导责任,并按照《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所赋予的职责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和常态化的轨道。
积极探索并逐步启动各督学责任区间的教育督导新模式,并按照《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规定的教育督导内容,逐步试行开展各督学责任区之间的教育督导工作,促使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深化素质教育,促进优质均衡,提升教育督导水平和质量,真正做到督导与服务相结合。
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负责人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了解教育督导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继续抽调督学责任区负责人参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对有关学校的综合督导工作,进一步熟悉综合督导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工作要求。
五、强化综合督导,提升综合督导在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为更好地引导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内涵建设,深化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按照苏州市和常熟市各级各类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方案的要求,上半年对王庄中学、滨江职业技术学校、杨园中心小学、何市中心小学、沙家浜中心小学、王庄中心小学、珍门中心小学、龙华学校等8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综合督导,下半年对王淦昌中学、孝友中学、第八中学、新港中学、白茆中学、世茂实验小学、星城小学、谢桥中心小学等8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综合督导,帮助学校进一步总结办学经验,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升综合督导在促进学校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四星级高中要认真做好迎接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综合督导的准备工作。
对2010年度进行综合督导的梅李中心小学、古里中心小学、辛庄中心小学、市第一中学、唐市中学、福山中学等6所中小学进行综合督导回访,了解和掌握综合督导以后的学校包括所在乡镇的落实整改情况。2011年度接受综合督导的学校要认真对照综合督导中提出的建议和要求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到位,做好2013年综合督导回访的准备工作。
按照《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的精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出台有关综合督导制度,逐步建立综合督导前指导、综合督导、综合督导后回访的工作机制。
六、加强高中素质教育专项督导,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在完成省中、市中、外国语学校四星级高中素质教育督导的基础上,继续按照《江苏省普通高中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标准(试行)》(苏教督2009年18号文件)的要求,从政府职责、学校职责两个层面对尚湖高级中学、王淦昌中学、梅李中学等三星级高中开展素质教育督导,在学校办学行为、学业负担、德育工作、有效教学、师资队伍、评价机制、办学特色、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督导,提出改进意见,做好2012年迎接省级督导的准备工作。
七、加强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促进学校规范执行“五·三·一”规定
按照苏教督团函〔2011〕2号《关于开展中小学办学行为常态督导工作的函》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加强“五·三·一”规定的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结合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发展性评估的要求,继续采用走访形式对半数以上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
对全市中小学,尤其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有对口单招班的职业学校和城区中小学的督查,重点督查课程计划执行情况、节假日违规补课情况、学生在校时间过长情况、家庭作业过多情况以及违规组织统考统测情况等方面,进一步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同时对普通高中学校和有对口单招班的职业学校暑期学生军训进行督查。加强对贯彻教育部中小学生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经常性督导。
继续对学校办学标准的执行、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等方面进行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更加关注学校常态的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对校长和中层干部深入教育教学一线情况进行调研。
八、办好《常熟教育督导》,积极宣传教育督导政策法规和学校教育督导先进经验
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督导信息员的作用,进一步办好《常熟教育督导》,及时宣传教育督导政策法规,传递教育督导督政督学信息,传播政府重视教育的做法和学校办学和教育督导方面的先进经验。
及时更新《常熟教育信息网》相关“教育督导”专栏的信息。加强教育督导研究,创新教育督导方法,积极主动向《苏州教育督导》、《江苏教育督导》等刊物投稿,宣传常熟督导工作做法和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提高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履行职责的能力。
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督导的研究,举办常熟市首届教育督导论文评比活动,积极总结学校教育督导成功经验,为学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报: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常熟市委办公室、常熟市人大办公室、常熟市政府办公室、常熟市政协办公室;
送:常熟市教育局各领导、各处室,各专兼职督学,各镇教育办;
常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编印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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